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;捍卫宪法尊严,就是捍卫党和
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;保证宪法实施,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
益的实现。全国各族人民、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
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,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
动准则,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。任
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,一切违反宪法
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。
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,坚持依法执政首先
要坚持依宪执政。坚持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,就必须坚持宪
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,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
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。全面贯
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
作,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。要以宪
法为根本活动准则,用科学有效、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
宪法实施,加强宪法监督,弘扬宪法精神,切实维护宪法的
权威和尊严。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,党自身必须
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。各级人大、政府、监委、法院、检
察院都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、独立负责、协调一致
开展工作。
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,保证宪
法确立的制度、原则、规则得到全面实施;加强对宪法法律
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,提高合宪性审查、备案审查工作质量,
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;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,积极回应
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。要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特别行政
区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,完善特
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,维护宪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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